法律分析:
1、戶籍地址就是身份證上的“住址”,即戶口所在地的地址。戶籍是戶口管理機關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區(qū)內(nèi)居民的冊子,專指作為本地區(qū)居民的身份。戶籍可以變換,因工作或?qū)W習調(diào)動可到當?shù)毓簿稚暾堊兏鼞艏诘亍?/p>
2、居住地址:是實際住的地址或辦理的暫住證上的地址。一、從公司的集體戶口薄上將自己個人的“戶籍卡”原件從公司借出來,待辦理完手續(xù)后,再將個人的“戶籍卡”原件還給公司。
二、到現(xiàn)在集體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個“戶籍證明”辦理落戶手續(xù)。并提交相關的證件:
1、買一套能辦房產(chǎn)證、土地證的房子。如果是買二手房,還要讓原房主將戶口遷走,戶主自己的戶口才能遷進來。
2、買房并辦好兩證后,去當?shù)嘏沙鏊瑔柷宸课菟诘氐膽艏钦l。在派出所或社區(qū)警務室找到戶籍警后,向其說明來意,寫一份入戶申請。
3、帶上兩證、學歷原件、身份證原件、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集體戶口單頁原件、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入戶申請原件,到所在區(qū)的政務中心辦理審核。審核通過后,對方會打印一份《批準入戶通知單》給戶主自己保管。
4、帶上《批準入戶通知單》、3張1寸登記照和政務中心退還的材料,回派出所即可辦理落戶手續(xù)。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nóng)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xù)。公民遷往邊防地區(qū),必須經(jīng)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qū)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