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內容的確定與否劃分為確定性規則、準用性規則和委任性規則。準用性規則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例如,我國商業銀行法第17條:“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此規定即屬準用性規則。
準用性規則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例如,我國商業銀行法第17條:“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此規定即屬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
所謂委任性規則,是指內容尚未確定,而只規定某種概括性指示,由相應國家機關通過相應途徑或程序加以確定的法律規則。例如,我國計量法第33條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和國防科技工業系統計量工作的監督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依據本法另行規定。”此規定即屬委任性規則。
所謂準用性規則,是指內容本身沒有規定人們具體的行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參照其他相應內容規定的規則。例如,我國商業銀行法第17條:“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組織機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此規定即屬準用性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