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身份證狀態是正常的,是可以使用身份證的,只是要出差或者到外地需要使用身份證,需要到本地公安機關或者司法局報備,否則會因違反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接受社區矯正期間脫離監管而被抓。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3.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4.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并公開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