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號可以查判決書,請登錄裁判文書網查詢。裁判文書的公布主要通過以下五種渠道:
1、對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的裁判文書,商請人民日報、法制日報等報刊予以公布。
2、對具有典型意義、有一定指導作用的案件的裁判文書,不定期地在人民法院報、公報上公布。
3、日常的裁判文書可隨時在人民法院報網和我院開通的政府網上公布。這是公布裁判文書的一種主要形式。
4、所有公布的裁判文書可裝訂成冊,放在指定部門供各屆人士查閱。目前先考慮放在出版社的讀者服務部,同時設置一部觸摸式電腦將公布的裁判文書輸入,供查閱。如當事人需要索取的,可收取成本費。
5、每年將所公布的裁判文書匯集成冊,由出版社出版發行。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書公布管理辦法》第三條公布程序:
1、本院的裁判文書公布工作由辦公廳負責統一協調。
2、各審判庭負責提供各類裁判文書的正本。
3、辦公廳總值班室對各審判庭的裁判文書加蓋院印時留存三份,一份供篩選公布,一份供裝訂成冊,一份備查。
4、公報編輯部負責對裁判文書進行初選,并將擬公布的裁判文書冠一個案名,商有關審判庭提出公布的意見后,送辦公廳。
5、辦公廳對擬公布的裁判文書進行審核。必要時,報主管院領導審核。
6、辦公廳宣傳處負責對經領導審核后可予以公布的裁判文書進行編號,對外提供。
7、公布時間一般以裁判文書蓋章后一個月之后。對送達有特殊情形需要延長裁判文書公布時間的,有關審判庭應及時通知公報編輯部。特殊案件的裁判文書協調好時間后即可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