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來返黔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6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2、3、5、7、10天)”,管控時間從入境時間開始計算,抵黔后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落實后續管控措施。非法偷渡人員按照“先防疫、后處置”的原則,比照境外來返黔人員進行管控。
2.省外有本土感染者報告且存在社區傳播風險的縣(市、區、旗)來返黔人員。實行分級分類管控,其中7天內有高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實行“7天集中隔離+5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2、3、5、7天)”;7天內有中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實行“7天居家隔離+3次核酸檢測(分別在第1、4、7天)”;7天內有低風險區旅居史的人員,抵黔后實行“三天兩檢”;中、高風險區來返黔人員管控時間,從離開風險區域開始計算。
3.陸地邊境口岸城市(與香港、澳門有口岸相連的除外)來返黔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來返黔;無相關證明的,抵黔后實行“三天兩檢”。
4.常態化防控地區來返黔人員。以縣(市、區、旗)為單位,全域實施常態化防控地區來返黔人員,可憑“貴州健康碼”綠碼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