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的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中,首次提出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并明確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四個部門共同起草。而《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條例明確,將重點清理整治“新官不理舊賬”、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等問題,彰顯了黑龍江省重塑營商環境的信心和決心。
2019年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了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在此次立法工作計劃中,首次提出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并明確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四個部門共同起草。
從地方的立法實踐上看,目前,已有不少省份正在推進地方性營商環境法規的制定工作。2019年1月18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條例明確,將重點清理整治“新官不理舊賬”、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等問題,彰顯了黑龍江省重塑營商環境的信心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