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特點;
四、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根據憲法而制定的法律,第二次修訂版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它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九章132條。
2021年4月,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