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包含公民和組織有對國防建設提出建議的權利,有對危害國防的行為進行制止或者檢舉的權利。公民和組織因國防建設和軍事活動在經濟上受到直接損失的,可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補償。關于軍人的規定,適用于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民應當接受國防教育。公民和組織應當保護國防設施,不得破壞、危害國防設施。公民和組織應當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國防方面的國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國防方面的秘密文件、資料和其他秘密物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五十條 國家國防動員領導機構、中央國家機關、中央軍事委員會機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國防動員準備和實施工作。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組織、其他組織和公民,都必須依照法律規定完成國防動員準備工作;在國家發布動員令后,必須完成規定的國防動員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