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必須到公安車管所的專用網站才能查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警部門作出事故的責任認定后,會將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給各方當事人。當然也可以直接打電話或到當地交警部門具體查詢。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劃分事故責任的憑據。交警查詢交通事故認定書具體流程如下:1、交通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起點是,交通在工作中發現交通事故,或者交通事故當事人報警。交警到達交通事故現場,進行現場調查;2、詢問當事人,查看事發監控;3、需要先行鑒定的,應當鑒定;4、鑒定結果確定后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認定書,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通過對交通事故現場勘察、技術分析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責任后所作的技術性結論,該結論不具有拘束力和執行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一種證據。作為證據,當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可靠性和科學性提出質疑,法院應依證據規則審查其效力性及證明力,若有其他證據證明其存在錯誤,法院不應采信該證據,而應以自己審理認定的事實作為定案根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