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繳納消費稅的主要有以下幾種:
1、煙,煙涉及卷煙、雪茄煙和煙絲等三類;
2、酒,主要涉及白酒、黃酒、啤酒、其他酒四種;
3、高檔化妝品,其征收范圍包括高檔美容、修飾類化妝品、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和成套化妝品.稅率調整為15%;
4、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其征收范圍包括各種金銀珠寶首飾和經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種珠寶玉石;
5、鞭炮、焰火,其稅率是15%;
6、成品油,主要指汽油、柴油、石腦油、溶劑油、航空煤油、潤滑油、燃料油等七種成品油;
7、摩托車氣缸容量250毫升和250毫升(不含)以上的摩托車繼續分別按3%和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
8、小汽車是指由動力驅動,具有四個或四個以上車輪的非軌道承載的車輛,具體包含乘用車、中輕型商用客車、超豪華小汽車三種,中輕型商用客車稅率為5%;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稅率為10%;
9、高爾夫球及球具,稅率是10%。高爾夫球及球具是指從事高爾夫球運動所需的各種專用裝備,包括高爾夫球、高爾夫球桿及高爾夫球包(袋)等;
10、高檔手表,稅率是20%。高檔手表是指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類手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納稅人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于納稅人銷售時納稅。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所納稅款準予按規定抵扣。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納稅。第五條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