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審計決定具有強制性,被審計單位必須依法執行,如果被審計單位拒不執行審計決定,審計機關可以依法強制執行,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 ?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審計機關依據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進行審計評價,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審計機關按照審計署規定的程序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進行審議,并對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組的審計報告提出的意見一并研究后,出具審計機關的審計報告。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處理、處罰的,審計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需要移送有關主管機關、單位處理、處罰的,審計機關應當依法移送。
? ? ?根據《審計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上級審計機關認為下級審計機關作出的審計決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的,可以責成下級審計機關予以變更或者撤銷,必要時也可以直接作出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