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速度的標志是藍色一大半底下有條白線在藍色圈內。最低限速標志表示機動車進入前方道路的最低限速。本標志設置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穗叢皮限速路段的起點。要求在前方路況較好的情況下,機動車最低時速不低于50公里,并應位于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和立交橋交叉口后方的適當位置。本標志與最高限速標志設置在同一標志桿上,但不分開設置。安裝在路邊時,最高限速標志升起,最低限速標志降下。左邊的標志顯示最低時速限制為50公里。這是標志上的最低限速標志,道路上也有最低限速標志。最低限速標志,道路交通標志是使用圖形符號、顏色鄭扮和文字來傳達特定信息和管理交通的設施。它在確保道路暢通和安全駕駛方面起著作用,所以司機和交通參與者必須遵守它。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可以提高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意識,對于構建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具有重要意義。但如果交通標志、標語的設置不規范,或者內容違反交通法規,就會誤導交通參與者,從而為交通安全埋下隱患。一般高速公路限速標志的范圍是指整條道路。限速標志,是指在標志至猜差前方限速標志或者其他限速值不同的限速標志的路段,機動車行駛速度不允許超過標志顯示的值。最低限速標志表示機動車進入前方道路的最低限速。本標志設置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這是最低限速標志,表示機動車進入前方道路的最低限速。要求在前方路況較好的情況下,機動車最低行駛速度不低于50公里,并應位于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限速路段的起點和立交橋交叉口后方的適當位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條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夜間行駛或者在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行駛,以及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結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