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因為事業單位被撤銷,而導致員工的事業身份被取消。
從目前而言,這一類事業單位一共有40種,可以細分為工程類、種養殖類、技術開發類、中介類、勘查類、咨詢類、培訓服務類、儀器設備文印類、報刊類、文藝類,等等。到底哪些事業單位屬于上述類別?說得更具體一點,包括國有農場、國有賓館、政府部門印刷廠、文藝劇團,等等。為什么這部分事業單位的員工事業身份將不復存在呢?原因在于,這40種事業單位,它們其實是經營性質,市場上同類經營性質的企業主體大量存在。取消之后,可以通過政府采購服務的形式購買這些服務,降低財政的成本。
當然,最直接的原因還在于,這些事業單位的存在并沒有創造出應有的價值。舉個簡單的例子,沒有任何一個文藝劇團,能夠有德云社的效益好。為什么呢?因為這些人都是國家養起來的,他們沒有生存的壓力,也就沒有創新的動力和創造的活力。同時,他們拿著國家的補貼和市場上的同類主體進行競爭,對于企業來說也不公平。取消這些事業單位,反而更有利于激活一潭春水。
其二,事業單位的屬性保留,但員工的事業編制取消。
這一類的事業單位包括醫院和高校。事業單位改革之后,公立醫院和高校的事業身份仍然保留,國家對于醫院和高校的投入不會減少,但是醫生和高校教師這兩類原有的事業單位員工,事業編制取消了。當然,不管是作為醫生還是作為高校教師,對于事業身份,都不是特別在乎。很多人尤其認為,在取消事業編制之后,醫生的流動將會更頻繁,收入反而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