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方式如下:
1、領取申請表居民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領取一張《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國家工作人員等要由單位出具意見。不滿14周歲的居民在辦理申請時,須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
2、填寫申請表申請表要用藍黑色或黑色水筆填寫。申請表要填寫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申請種類、申請事由等內容。身份證須填寫18位號碼。
3、復印身份證、戶口簿,照相申請表內容填好后,申請人要將身份證和戶口簿個人資料的復印件粘貼在申請表背面。申請人將一張近期正面白底免冠半身、光面頭像照片貼在申請表上,相片尺寸:48×33mm。服務大廳里有照相服務點。
4、申請人根據本人所選擇的簽注種類先到服務大廳或出入境管理機關下的建設銀行交納個人旅游證件工本費和簽注費。
5、向工作人員提交資料申請人持交費發票、已填好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在服務臺交驗資料,并回答民警有關詢問。完成申請手續后,民警會給你《回執》單,上面有工作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