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評返現是否可以索要賠償具體體現為:
好評返現可以索要賠償,一般來說,好評返現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購買的商品的原價的50%。比如說,購買的商品價格為100元,那么最多可以申請到50元的好評返現賠償金額。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第1款的規定以好評返現的方式扭曲商品的真實性,屬于欺詐消費者,所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5條進行三倍賠償,不滿500則按500最低標準賠償。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表現有:
1、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2、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3、商業詆毀行為;
4、以不正當利益進行交易的行為;
5、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6、低于成本價的銷售行為;
7、假冒行為等。
綜上所述,好評返現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背了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法定權利,因此被認為是不正當競爭行為。一般來說,好評返現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購買的商品的原價的50%。比如說,購買的商品價格為100元,那么最多可以申請到50元的好評返現賠償金額。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第1款的規定以好評返現的方式扭曲商品的真實性,屬于欺詐消費者,所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5條進行三倍賠償,不滿500則按500最低標準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
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