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賬憑證中的制單人是會計。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分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按其用途可以分為專用記賬憑證和通用記賬憑證。專用記賬憑證,是指分類反映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這種記賬憑證按其反映經濟業務的內容不同,又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拓展資料:1.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給記賬憑證編號,是為了分清記賬憑證處理的先后順序,便于登記賬簿和進行記賬憑證與賬簿記錄的核對,防止會計憑證的丟失,并且方便日后查找。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有多種:一種是將財會部門內的全部記賬憑證作為一類統一編號,編為記字第**號;一種是分別按現金和銀行存款收入、現金和銀行存款付出以及轉賬業務三類進行編號,分別編為收字第**號、付字第**號、轉字第**號;還有一種是按現金收入、現金付出、銀行存款收入、銀行存款付出和轉賬五類進行編號,分別編為現收字第**號、現付字第**號、銀收字第**號、銀付字第**號、轉字第**號。2.當月記賬憑證的編號,可以在填寫記賬憑證的當日填寫,也可以在月末或裝訂憑證時填寫。記賬憑證無論是統一編號還是分類編號,均應分月份按自然數字順序連續編號。通常,一張記賬憑證編一個號,不得跳號、重號。 業務量大的單位,可使用“記賬憑證編號單”、按照本單位記賬憑證編號的方法,事先在編號單上印滿順序號、編號時用一個銷一個,由制證人注銷,在裝訂憑證時將編號單附上,使記賬憑證的編號和張數一目了然,方便查考。復雜的會計事項,需要填制二張或二張以上的記賬憑證時,應編寫分號,即在原編記賬憑證號碼后面用分數的形式表示,如第8號記賬憑證需要填制二張記賬憑證,則第一張編號為8(1/2),第二張編號為8(2/2)。3.記賬憑證的日期如何填寫填寫日期一般是填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當實際收到的進賬單日期與銀行戳記日期相隔較遠,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款憑證,可按財會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一般以財會部門開出銀行存款付出單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屬于計提和分配費用等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應以當月最后的日期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