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g.51dongshi.com/20241202/wz/18251334352.jpg)
合同風險管理定義是指,廣義的風險是指各種非正常的損失,它既包括可歸責于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所導致的損失,又包括不可歸責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事由所導致的損失;合同管理主要是指項目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進行工程項目的監督和言理,是法學、經濟學理論和管理科學在組織實施合同中的具體運用。一、合同的風險有那些:風險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合同本身所帶來的風險;二是合同履約過程的風險。合同本身風險即合同條款形成的風險,主要包括,合同價格、結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單及變更單、其他費用等風險。二、合同談判階段的風險如何管理:是對投標過程要對合同條款逐條進行認真研究,反復與招標單位進行磋商再做出相應承諾,合同文本盡可能采用《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部分發包人提供的非標準示范文本合同書,往往條款不全、不具體、無針對性,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性條款,要盡可能地修改完善。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簽訂,施工單位會隱含較大風險。對于關鍵合同要組成合同評審小組,對合同條款再次進行評審。在合同談判過程中人員配備上,施工單位合同談判人員既要懂工程技術,又要懂法律、經營、管理等方面的知識,有必要時組成專業的合同談判小組。在談判策略上,承包人應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風險和轉移風險,達到風險在雙方中合理分配,這就要求承包商對于業主在何種情況下,可以免除責任的條款應研究透徹,做到心中有數,切忌盲目接受業主的某種免責條款,否則業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據為借口,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害拒絕補償,并引用免責條款推卸法律責任,使承包人蒙受嚴重經濟損失。因此,對業主的風險責任條款一定要規定得具體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