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正常使用,成為失信被執行人,被法院強制執行,銀行卡的錢會被凍結了,但是微信里的錢不會被凍結,還有支付寶也不會。但是法院有權力凍結。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并據情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是執行法官的基本性工作,故法院會查詢被執行人賬戶,并有權對賬戶內的存款予以執行。
銀行存款是被執行人的基本財產,執行起來也相對其他財產較為簡單。而在申請執行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后,通常情況下要首先通知被執行人并要求申報財產,當然,因情況緊急等情形,法院也可能不事先告之被申請人執行事宜的前提下徑行查詢銀行的存款,并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凍結、劃撥等措施。以實現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能夠提供的司法查控服務是賬號余額凍結扣劃,并不提供額度凍結,也就是說執行局經辦法官以三萬元的金額去凍結被執行人微信賬號的余額,假如這時微信賬號里只有兩千塊,那就只能凍結兩千塊,扣劃也只能扣這兩千塊。
然而在凍結或者扣劃這兩千塊后,該微信賬號又有錢進來了,這錢并不會受到影響(凍結、扣劃),又需要執行局馬上又凍一次,才能凍住后來進入賬號的錢,如此操作,這確實很無奈。銀行賬戶就不一樣了,可以額度凍結,錢可進不可出。
此外,你的案件應該是終結本次執行了,作為申請執行人,你不一定要發現被執行人有錢或者確鑿的財產線索才可以申請恢復執行的,一段時間后就可以申請恢復執行并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財產情況了,一般隔六個月恢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