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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面回答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如果納稅人的每次應稅勞務報酬所得超過20000元,應實行加成征稅,其應納稅總額應依據相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二、分析勞務報酬應納稅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璜、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勞務報酬所得每次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于同一項目連續收入的,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20%。三、如何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區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關鍵是當勞動者提供的一項服務不是用人單位的業務組成部分,既不符合勞動關系的工資薪金所得,又不符合個稅條例中列舉的經營所得,且符合個稅條例中列舉的勞務報酬項目,則應明確界定為勞務關系,按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