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收入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是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除商品銷售以外的其他銷售及其他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營業收入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經營主營業務實現的營業收入,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做如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本期發生銷售退回或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借:庫存商品
貸:主營業務成本
3、企業確認銷售原材料、收到出租包裝物的租金、出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取得投資性房地產收入時: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