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響,戶口遷移,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
若您在城市(含城鎮)購買商品房并交付使用,公安機關已編制門樓牌號碼,本人實際居住的話,可以把戶口遷入開發區。
需提供以下材料:購房合同、房管部門出具的《商品房預告登記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回執、購房發票或《山東省煙臺市房地產企業預售款收據》、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出生醫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落戶,必要時需由社區民警出具調查意見。另外:戶口遷移需整戶遷移(夫妻、未婚子女)。
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