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改變傳動比,滿足不同行駛條件對牽引力的需要,使發動機盡量工作在有利的工況下,滿足可能的行駛速度要求。在較大范圍內改變汽車行駛速度的大小和汽車驅動輪上扭矩的大小。
由于汽車行駛條件不同,要求汽車行駛速度和驅動扭矩能在很大范圍內變化。例如,在高速路上車速應能達到100km/h,而在市區內,車速常在50km/h左右。
空車在平直的公路上行駛時,行駛阻力很小,則變速器控制桿當滿載上坡時,行駛阻力便很大。而汽車發動機的特性是轉速變化范圍較小,而轉矩變化范圍更不能滿足實際路況需要。
檔位:
由傳動比的概念可知輸入軸轉速如果不變,傳動比越大的擋位輸出軸的轉速越慢,就很容易比較某一變速器各擋位的傳動比的大小了。發動機同一轉速下,一擋和倒擋時的車速最低,而高速擋時的車速較高,所以結論很明顯,倒擋的傳動比要遠大于高速擋。
在行車時,如無特殊需要,不要將換手柄在D擋位、2擋位、L擋位之間來回撥動。特別要禁止在行車中將換擋手柄推入N擋位滑行,更不允許熄火后掛入N擋位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