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渡期為3年,電動車牌照有效期為幾年,這個要根據(jù)每個城市的具體規(guī)定。如南寧市是四年,長沙市電動自行車正式號牌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滿前90日內(nèi)可申請延長有效期,每次延期時間為1年。逾期不申請延期的視為自動注銷登記。
對符合國標電動自行車和非標的電動自行車(2019年4月15日前生產(chǎn)、銷售)分別規(guī)定了不同的登記管理方式,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采取“注冊登記、掛牌上路、文明駕駛”的管理方式,發(fā)放“綠牌”正式號牌,綠色牌照是針對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為永久牌照。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對符合國標電動自行車和非標的電動自行車(2019年4月15日前生產(chǎn)、銷售)分別規(guī)定了不同的登記管理方式,對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采取“注冊登記、掛牌上路、文明駕駛”的管理方式,發(fā)放“綠牌”正式號牌,綠色牌照是針對符合新國標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為永久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