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當地社保局窗口咨詢辦理。 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因戶口遷移、居住地變化、變動工作單位、轉學升學、或因門診定點機構資格變化等情形,需要變更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的。
已取得醫保定點資格的服務機構在下列三種情況下的變更申請:
1、只變更定點機構名稱,不變更法人名稱及地址。
2、只變更法人名稱,不變更定點機構名稱及地址。
3、只變更定點機構地址,不變更定點機構名稱及法人名稱。
申請材料:
1、《醫療保險定點機構變更登記表》一式三份。
2、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本復印件或原《藥品企業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的副本復印件。
3、變更后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或變更后的《藥品企業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
4、法人的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原醫保定點機構批準文件或證件。
6、若為變更地址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及房產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