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趙嘗五戰(zhàn)于秦,二敗而三勝。后秦擊趙者再,李牧連卻之。洎牧以讒誅,邯鄲為郡,惜其用武而不終也。且燕趙處秦革滅殆盡之際,可謂智力孤危,戰(zhàn)敗而亡,誠不得已。
翻譯:趙國曾經(jīng)與秦國交戰(zhàn)五次,打了兩次敗仗,三次勝仗。后來秦國兩次攻打趙國。(趙國大將)李牧接連打退秦國的進攻。等到李牧因受誣陷而被殺死,(趙國都城)邯鄲變成(秦國的一個)郡,可惜趙國用武力抗秦而沒能堅持到底。
而且燕趙兩國正處在秦國把其他國家快要消滅干凈的時候,可以說是智謀窮竭,國勢孤立危急,戰(zhàn)敗了而亡國,確實是不得已的事。
論點鮮明,論證嚴密
本文為論說文,其結構完美地體現(xiàn)了論證的一般方法和規(guī)則,堪稱古代論說文的典范。文章開篇即提出六國破滅“弊在賂秦”的論點;然后以史實為據(jù),分別就“賂秦”與“未嘗賂秦”兩類國家從正面加以論證;又以假設進一步申說,如果不賂秦則六國不至于滅亡,從反面加以論證;從而得出“為國者無使為積威之所劫”的論斷;最后借古論今,諷諫北宋統(tǒng)治者切勿“從六國破亡之故事”。文章圍繞中心論點展開論證,既深入又充分,邏輯嚴密,無懈可擊。
全文綱目分明,脈胳清晰,結構嚴整。不僅句與句、段與段之間有緊密的邏輯聯(lián)系,而且首尾照應,古今相映。文中運用例證、引證、假設,特別是對比的論證方法。如“賂者”與“不賂者”對比;秦與諸侯雙方土地得失對比。
既以秦受賂所得與戰(zhàn)勝所得對比,又以諸侯行賂所亡與戰(zhàn)敗所亡對比;賂秦之頻與“一夕安寢”對比;以六國與北宋對比。通過對比增強了“弊在賂秦”這一論點的鮮明性、深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