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買房的行為是不違法的,但是,可能會面臨一些不利的后果。假離婚隱患很大,有不少弄假成真。即使將來復婚或者離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經(jīng)查實會追究責任,也就是取消二套房優(yōu)惠,給予一定經(jīng)濟處罰。
根據(jù)有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jù)承兌、信用證、保函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票據(jù)承兌、信用證、保函等。
首先如果銀行查出當事人是用假離婚證申請貸款,可能會將購房合同取消。其實,用假離婚證申請貸款也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當事人以欺騙的手段獲得貸款的,會被立案追查,所以,個人在買房時切不可鋌而走險,因小失大。
用假離婚證買房犯法:
用假離婚證買房可能涉嫌刑法中的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有人可能會問,假離婚證是中介或樓盤銷售去辦的,不是我本人去辦的,我還會有刑事風險嗎?這個真不好說。有刑法理論認為,由于購買人出于自己使用的目的去“購買”偽造的國家證件。
其需要向制造人提供自己所需要的資料信息,制造人根據(jù)“客戶”即購買人的要求和提供的資料進行制作,因此,有觀點認為購買人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共犯。此外,還有觀點認為直接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無論法理上的爭議孰是孰非,刑事風險固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