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同樣適用于非婚生子女。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因血親形成的,所以無論父母方是合法夫妻,還是非法兩性關系所生子女,在權利義務上都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
不管你們兩個同居多少年,孩子多大了,結不結婚無所謂,但是你們兩個必須去民政局登記,這樣你們才是合法夫妻 你們的子女才能受到法律保護,結婚就是一個形式,但是一定要登記這是最重要的,給你們的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的規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可見,我國法律對非婚生子女的保護與婚生子女是一樣的,男女雙方由于主觀或客觀等因素解除同居關系,但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所生的子女,不因父母同居關系的解除而消除。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血緣產生的,即使男女雙方解除了同居關系,對同居期間所生子女仍負有扶養、教育義務,非婚生子女無論由生父或生母任何一方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