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社區:
一、是國企改革、增強國企競爭力的根本要求。
當前國有企業改革不斷深入,國企兼職社會職能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國企的健康、向上發展。為增強國有企業競爭力,全面深化國企改革,必須加快剝離國企辦社會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使國有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時移交社會化管理對于減輕國企負擔、降低國企成本,提升國企服務質效具有積極意義。
二、是退休人員內心的必然選擇。
國企職工退休后,基本實行分散居住,分散居住的后果就是辦事效率降低,辦事流程拉長,這對于退休人員來說極為麻煩。去年有位老師傅的老伴去世(兩人是都是單位的退休職工)領取喪葬補助金需要進行公證,老師傅需要先到單位核對喪葬補助金標準,提供死亡證明,然后去辦理公證手續,辦完公證后還需要將公證書送交單位,同時進行簽字確認。
整個流程如果順利需要老師傅至少來單位兩次,每次進入單位還需要提前打電話通知,所以對于老師傅的身體來說很是吃力,但整個流程就是這樣。因此實行社區、街道管理可以有效提升辦事效率,提高服務質量。
《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并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準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