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考上教師編制后可以辭職,不過對于還在服務期內的編制教師需要按照簽訂合同賠償相應的違約金。往往有一小部分的考生在考上教師編制后由于各種原因。
比如考研究生,或者要另謀高就,萌生了辭職的念頭,這種情況下考生要提前1-3個月向單位提出辭職申請,一旦解除勞動合同就不能再享受編制待遇。
編制教師的辭職流程:
1、編制教師要提前30天提出辭職申請,并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經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送交區教育局人事科待批。教師個人不向所在單位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作自動離職處理;教師提交書面辭職報告后,在教育局批準之前必須繼續在崗,如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作自動離職處理。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教師的檔案、人事、工資關系均不作轉移。
2、教育局人事科將提出辭職的人員名單提交至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是否審批。
3、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同意辭職的,到所在單位辦理辭職、工作移交等手續,并由所在單位負責人開具辦理完辭職、工作移交等手續的《證明》。
4、辭職者持所在單位的《證明》到教育局人事科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并將辭職教師的個人檔案、人事工資關系轉移至區人才交流中心。
5、辭職教師須持《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30日內到區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