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受教育是你的權利也是義務,父母無權剝奪你的受教育權,個人認為當然可以去上學。直接向當地學校申請讀書就是。
初二退學之后還能再上。如果是被學校退學的,估計在原來學校讀書的機會,恐怕沒有了。不過如果沒什么違紀現象應該沒問題。其次就是,自己退學的話,想學還可以繼續學。如果想考個更好的,還可以報高自考,或成人高考。
1、對于因受體罰、變相體罰、諷刺、挖苦、排斥等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學生輟學,由責任教師負責進行勸返復學,直至勸返成功。
對于勸返不成功學生按輟學處理,責任教師該班該學科本學期教學考核分母均加2.5,該學期師德考核不能評為優秀。該班本學期班級考核與其他教師教學考核分母均加1.5。
2、對于因厭學生、貧困、生病(休學除外)等自身原因造成的學生輟學,班主任要在學生輟學當天上報教務處,教務處根據情況上報學校進行處理。
學校進行處理后,由輟學學生所在班班主任為主,召集本班至少兩名教師成立勸返復學小組進行勸返工作,直至成功。如果勸返成功后,勸返人員按每人每次4個工作量計入當月工作量考核,本學期按原考核人數進行各項考核。如果勸返不成功,本學期班級考核與教學考核分母均加1。
3、畢業年級分流職業學校工作中,因措施不當導致輟學,由級部和班主任組成勸返工作小組進行勸返,勸返不成功,學期考核班級人數分母加1.5。
退學后再上學的條件限制。
1、根據我國國家教委、勞動人事部關于高等學校學生退學后有關問題的通知,各大高校學生因任何類的原因離校退學后,只能等待一年從學生離校后次年起,允許報考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進行就讀。
2、達到規定標準(因紀律問題被處理出校的應有悔改表現,其他原因的學生只要成績符合要求),可再次被本校錄取,在錄取時,與其他考生應受到同等對待。
3、你要先于本校詢問,考慮到因此前曾在此校就讀,考慮到是特殊情況,也許準許你這個特例,可返回學校繼續或重新完成學業,這也不失為一種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