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思想品行;能:工作能力;勤:工作態度;績:業績(成績);廉:廉潔。
《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指出領導班子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建設、領導能力、工作實績、黨風廉政建設、作風建設;領導干部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條例》指出,全面考核領導干部履職盡責特別是應對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過程中的政治能力、專業素養和組織領導能力等情況。
廉是指全面考核領導干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政治責任,遵守廉潔自律準則,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秉公用權,樹立良好家風,嚴格要求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反對“四風”和特權思想、特權現象等情況。
年度考核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
專項考核側重于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完成重要專項工作、承擔急難險重任務、應對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中的工作態度、擔當精神、作用發揮、實際成效等情況進行專門考核。
專項考核是近年來干部考核工作的一項重要創新,具有機動靈活、針對性強的特點,為組織部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提供了一個新的抓手。為鼓勵大膽創新,條例對專項考核一般應當經過的程序步驟作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