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勞工,應當包含農民工,以及其它的產業工人。
在國家統計局的角度上來看,對農民工的定義是:“農民工”是指戶籍仍在農村,在本地從事非農產業或外出從業6個月及以上的勞動者。
簡單來說就是你的戶籍在農村,在老家縣城打工上班或者外出大城市打工上班超過6個月都算是農民工。
農村非農戶也是農村戶口:
第一種人就是大多人認為的農民工,工地打工者,其實這里有一個誤區,要確定是否是連續打工超過六個月,這也是農民與農民工的很重要的區別。
第二種就是工廠農民工,工廠農民工大多都有合同,合同有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也有臨時合同。工廠農民工與工地農民工是農民工的主體。但所謂農民工是要有合同或約定的,沒有合同不是打工者的問題,是招工者的問題。
外賣人員或是一些行業的人員算不算農民工?當然算了,前提是農村戶口。外賣人員很顯然與雇主有合同或約定。工資分計時與計件工資,外賣人員的工資嚴格的說算計件。還有飯店服務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