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的考研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首先,生源地為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以及在這些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的漢族考生,無論他們是否為少數民族,都符合申請條件。而對于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地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河北、遼寧等6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這些地區的漢族在職員工,只要他們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滿3年以上且仍在職,也符合報考條件。
此外,骨干計劃研究生的就業有定向要求。在職研究生畢業后會返回原工作單位,而非在職研究生則回定向地區就業單位。畢業未就業的非在職研究生會被派遣回定向省份的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檔案管理方面,研究生畢業后通常會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的就業主管部門。
值得注意的是,骨干計劃研究生在學期間和服務期內,未經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在職研究生原工作單位同意,不得報考博士研究生。然而,經相關部門同意,可以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并簽訂定向協議,博士研究生的服務年限會根據新的協議進行調整。
以上信息來源于研招網和教育部辦公廳及重慶市教委會的相關招生計劃公告,具體細節請參照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