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政府背景單位,通常兼具事業單位和國有獨資公司的特點。它們的主要職責是城市建設和投資融資,扮演著政府與市場之間的橋梁角色。政府通過補貼的方式支持它們運營,使其帶有顯著的公共服務性質。
城投公司的起源可追溯到1991年的上海,隨后在全國其他大城市如重慶、廣東等地設立。早期,這些公司主要由財政部門和建委共同組建,依賴財政撥款作為資本基礎,通過財政擔保獲取銀行貸款。然而,1995年《擔保法》出臺后,原有的模式面臨挑戰,因為財政不再能提供擔保,而公司自身資產有限,財務壓力增大。
2008年,隨著4萬億投資刺激政策的出臺,城投公司的角色進一步強化,商業銀行積極響應,為國家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資金支持,這標志著地方投融資平臺進入了快速發展期。總的來說,城投公司是政府在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工具,其運營模式和作用隨著時代變遷而調整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