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業單位的某個職位只有一人報名時,通常情況下,該職位將被取消。這是因為招考計劃設定了一定的比例,比如1:3或1:5,報名人數和通過審核的人數如果未能達到這個比例,職位就會被取消。在考試審核期間,可能會提供一定時間讓報名者改報其他職位,否則可能影響其考試資格。
公務員考試的開考比例通常為1:3,即需要6人以上通過審核才能進行考試。如果報名人數不足,該職位可能會被裁減。此類情況下,報名者可能會有機會進行崗位調劑,選擇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但必須通過審核,否則將失去資格并退還報名費。
事業單位,是國家為了公益目的設立的組織,不同于政府機構,其工作人員不同于公務員。根據改革,事業單位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以及部分社會資本和國有資產舉辦的單位。這些機構通常以中心、所、站等名稱結尾,如會計核算中心或質監站。
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和一般事業單位,前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后者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流程進行。2019年發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進一步規范了人事管理,明確了相關回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