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的父親創立了一個小公司,填寫工作單位時,可以選擇填寫營業執照上的公司或企業名稱,職務則應標記為“自由職業者”。自由職業者意味著他們自雇并從事專業工作,如寫作、編輯或會計,不隸屬于任何組織,是一種獨立的職業形態。
如果公司性質是個人經營,即個體戶,工作單位直接寫明為“個體”,職務則無需特別標注,因為個體戶通常以家庭成員為主,使用自己的資源獨立經營,為社會提供商品和服務,是公有制經濟的有益補充。
需要注意的是,區分私營企業與個體工商戶,主要看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已注冊的個體工商戶持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私營企業則有“企業營業執照”,如私營獨資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未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則依據稅務部門的納稅記錄分類,如被稅務部門視為企業納稅,則視為企業;否則,將歸類為個體經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