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繳款單是一種用于公司向銀行賬戶存入現金的憑證,通常情況下,繳款人在填寫時應填寫單位名稱,而非個人名字。第一聯銀行會蓋章退回單位作為回單,第二聯則由銀行留存作為記賬依據,納入交易記錄。
在處理現金收款時,例如收到支票、匯票或本票,填寫的憑證則可能需要蓋上現金收訖章或業務清訖章。當接收轉帳支票時,背書環節需同時蓋上財務章和法人章,以確保手續完整。
在實際操作中,員工的繳款可能是直接由員工個人支付,也可能從工資中扣除后由雇主代繳。如果單位內部繳納和接收在同一部門,即使合并計算,廣義政府雇主繳納的數額也不會被抵消。
繳款的來源有時候并不明確,特別是對于自營職業者或無業人員的繳款,這類被稱為不可分配的繳款。總的來說,現金繳款單的填寫和處理,核心在于明確單位的財務交易,確保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