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會計中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部分確實需要考慮所得稅的影響。在編制企業的利潤表時,其他綜合收益會被扣除所得稅后計算在內。對于合并報表而言,不僅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收益需要扣除所得稅,少數股東的部分也同樣如此。這個會計科目是根據新的會計準則設立的,以替代之前“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中的一部分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有幾種情況不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首先,由所有者直接投入資本導致的實收資本增長,以及資本溢價增加(如控股股東的捐贈),不被視作其他綜合收益。其次,凈利潤的當期實現和利潤分配引發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以及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凈資產賬面價值與合并對價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這些通常計入凈利潤或留存收益,而非其他綜合收益。這些細節在會計處理中至關重要,以確保所得稅的準確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