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銀行貸款合同中,借款期限的起始日被明確規定為每月的對日,這意味著貸款發放的當天作為起點,借款人需要在接下來的每個月同一天或者之前的日期進行還款。例如,如果貸款在7月15日發放,那么借款人就需要在每個月的15日之前完成還款。這個規定確保了貸款合同的執行,它是借貸雙方在貸款前達成的法律文件,旨在保障雙方權益。
關于申請貸款,借款人需要滿足一些基本條件。首先,借款人的年齡需在18至60歲之間,且擁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來源,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此外,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上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申請時,借款人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或暫住證)、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資信證明(如學歷證、銀行流水等)以及對于外地戶口在京購房的申請人,可能還需要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社保單等在京工作滿一年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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