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寧夏銀川賀蘭縣的扶貧項目,國家項目并不包括人力資源開發形式的此類活動。事實上,這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要求交納費用并發展他人的項目,已經被認定為傳銷行為。在2019年3月,寧夏自治區公安廳經偵總隊與市場監管廳聯手,對這種違法行為展開了嚴厲打擊,特別是針對銀川周邊縣區的傳銷重災區,以“西部大開發”和“陽光扶貧”等名義進行。
傳銷的本質是通過虛構的回報和層級關系,騙取參與者錢財。它利用心理學技巧,讓人們在不知不覺中陷入其中。與國外的直銷模式不同,中國的傳銷通常是非法的,涉及虛假公司、無實質產品,以拉人頭為主要目的,從中提取費用。更惡劣的是,某些傳銷組織會控制人身自由,剝奪參與者與外界的聯系,進行強制性的傳銷培訓,教人如何欺詐他人。
總的來說,賀蘭縣的人力資源扶貧項目如果采用傳銷方式進行,是不被國家支持的,且已被警方列為打擊對象。任何打著扶貧旗號的非法傳銷活動,都應引起公眾警惕,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