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稱在近年來有所變化。根據國務院的機構改革決定,原有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2018年被整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第四次全體會議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被合并,形成了新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直接隸屬于國務院。
這次改革的目的是強化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以提升政府在市場管理中的效能。新的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全面清查農村食品市場,嚴格把控市場主體的準入,重點關注食品市場,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權益。在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方面,其職能已轉移至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后者同時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
總的來說,現在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職責已被整合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這標志著市場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現代化。這一變化反映了政府對于維護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利益的持續關注和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