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培訓過程中產生的路費應當歸入培訓費的范疇。在企業會計處理中,職工教育經費的管理遵循特定的規則。根據規定,企業應按照工資總額的2.5%計提職工教育經費,這部分費用計入管理費用的職工教育經費科目,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在實際開支時,再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支出,通過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進行支付。
具體操作時,企業應在"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賬戶中進行核算,提取和使用都與工資總額掛鉤。對于開發新技術或新產品培訓的費用,如果超過2.5%的限額,可以計入生產成本或流通費。工會經費中的職工業余教育費則主要用于職工業余教育,并在工會留成經費的一定比例內使用。原先由企業成本或營業外開支的職工教育經費,現在統一調整到工資總額的2.5%范圍。
在特殊情況下,如基本建設單位或停緩建單位的職工教育經費,分別在基本建設投資或維護費中列支。總的來說,培訓路費的處理應當明確在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預算內,以支持員工的職業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