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出版社的性質主要分為兩類:公益性和轉企改制的。公益出版社數量相對較少,如人民出版社、盲文出版社和部分少數民族語言出版社,它們屬于事業單位范疇。而絕大多數出版社,包括中國農業出版社、中國林業出版社等,經過改革后轉變為國有企業。
出版社是一種專門從事圖書、雜志、報紙、電子出版物等版權物品出版的商業機構,國際知名出版社如中國大陸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臺灣的東立出版社,以及日本的集英社、小學館等都是這類組織。
從法律角度講,2017年實施的《公共服務領域英文譯寫規范》規定,出版社的標準英文名稱為Press或PublishingHouse。事業單位則是一種由政府出資設立,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通常帶有中心、所、站等字眼,如會計核算中心、質監站等,它們接受政府指導,但與政府機構有別,財政支持方式多樣,如全額撥款、差額撥款或自籌資金。
總的來說,出版社中的大多數已經轉變為企業性質,而極少數公益出版社則屬于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的運營和管理與企業有所不同,但同樣為社會提供了重要的文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