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憑的數量和比例通常取決于多個因素,以保證審計的有效性和效率。首先,對于流動資產,一般抽取20%的憑證進行檢查,如果發現異常則擴大至40%;對于固定資產,抽查比例通常超過80%,無形資產則全面審計。現金和銀行存款需100%核對賬實相符,而對于金額較小的科目,審計重點可能會有所不同。
在抽樣過程中,審計師會根據重要性原則隨機抽取樣本,即優先關注金額較大、對公司運營有重大影響的交易。抽樣比例的確定取決于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風險評估的結果,以及企業的規模。如果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較低,可能降低重要性水平,相應地調整抽樣金額。
審計過程包括對內部控制的深入評估。審計師會通過檢查憑證、觀察運行情況、詢問相關人員等方式了解內控,必要時執行穿行測試以驗證其有效性。在接受委托初期,審計師會初步了解內控情況,根據了解的結果制定審計策略,包括風險評估、進一步審計程序等,以確定需要進行控制測試的領域。
總的來說,審計抽憑的數量并非固定,而是根據審計類型、內部控制、風險評估結果靈活調整。每一步審計行動都是為了確保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和審計目的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