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宗教信仰者,即指那些不持有特定宗教信仰,不參與宗教儀式和活動的人群。在中國,憲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個人的信仰選擇被視為私事,體現了對人格尊重的核心原則。對無宗教信仰者來說,他們也有自己的信仰源泉,這種信仰可以是生活的理念,價值觀,或者是對個人成長的支撐。
中國政府全面支持宗教自由,特別是自改革開放以來,積極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融合,宗教場所數量大幅增加,如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等都有專門的宗教活動場所,滿足信眾的需求。據數據顯示,1995年至2012年間,宗教活動場所從77981處增長到14萬處,宗教教育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培養了大批宗教教職人員,如佛教僧尼、道教道士等。
宗教團體和教職人員的活動遵循自主原則,如拜佛、誦經等宗教儀式由宗教組織和信徒自行處理,政府尊重并保障他們的宗教活動權利。總的來說,無論是有信仰者還是無信仰者,都在各自信仰的道路上自由和平等地生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宗教信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切實保障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怎樣看待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