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行義務教育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86年。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變革始于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于1986年4月12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該法明確指出,國家推行九年制義務教育,要求各地根據自身經濟發展和文化水平逐步實施。從當年7月1日起,這一制度正式實施,標志著中國確立了義務教育的基礎。
義務教育的三個核心性質是強制性、公益性及統一性。首先,強制性體現在所有適齡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教育,這是學校、家長和社會的義務,違反者將受到法律約束。其次,公益性體現在義務教育階段不收取學費和雜費,國家通過經費保障機制確保所有兒童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最后,統一性強調教育的標準化,包括教材、教學、經費、設施和學生公用經費等各方面在全國范圍內保持一致。
總的來說,1986年我國實施義務教育的政策不僅規定了教育的基本年限,還確立了義務教育的法律地位,對保障公民受教育權、推動教育公平起到了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