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是,施工吊籃方案確實需要經過專家論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涉及以下幾種情況的工程必須進行專家論證審查:
1.深基坑工程:開挖深度超過5米(含5米),特別是地質條件復雜、周圍環境敏感或地下管線眾多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如遇到溶洞、暗河、瓦斯、巖爆等復雜地質條件的隧道施工。
3.高大模板工程:模板支撐系統高度超過8米,跨度超過18米,承載荷載較大或集中線荷載過高的項目。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業:涉及高空作業安全的項目。
5.大江、大河中深水作業:在水下作業的項目,風險較大。
6.城市房屋拆除和大型土石爆破工程:此類爆破作業對周邊環境影響大,需要細致評估。
專家論證審查由建筑施工企業組織,至少5人組成的專家組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詳細討論和書面報告。施工企業需根據專家意見完善方案,由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實施。施工過程中,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執行,確保施工安全。因此,施工吊籃方案在特定情況下必須經過嚴格的專家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