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張銀行卡已經被法院凍結,其他法院通常無法直接再次凍結,因為財產保全有明確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一旦財產被查封或凍結,不得重復執行。這意味著,一旦財產處于凍結狀態,除非之前的凍結被解除,否則其他法院只能進行輪候凍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對已被查封、凍結的財產,其他法院可以進行輪候查封、扣押、凍結。當原查封、凍結解除時,輪候查封的法院會自動取得執行權。在輪候過程中,其他法院需要通知登記機關協助進行輪候登記,并確保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的法院同意查閱相關文書和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人非法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將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列舉了包括隱藏、轉移已被查封財產等行為在內的違法行為,這些行為可能導致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單位和個人對這些行為的參與,也將對相關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總結來說,一張銀行卡一旦被法院凍結,其他法院可以進行輪候凍結,但必須遵守相應的法律規定,并對非法轉移財產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