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工程建設中,選擇明挖法還是暗挖法主要取決于工程的特性、地質條件和環境影響。明挖法,因其技術簡單、經濟且主體結構受力好,通常在無交通限制和環境干擾時首選,適用于淺埋地下工程(如地鐵站、地下通道等)、大型平面地下結構(如地下廣場)以及基坑工程。然而,它的一大缺點是施工期間交通阻斷,且可能產生噪聲和震動。
相比之下,暗挖法優點在于占地面積小、挖土量少,對周圍設施影響較小。然而,它受地質和水文條件限制較大,工作環境差,且在淺埋時可能導致地面沉陷,廢土處理是另一項挑戰。暗挖法主要應用于隧道和深度較大的地下建筑工程,如深埋隧道施工。
選擇施工方法的關鍵因素是工程的埋深。對于淺層工程,明挖法是合適的選擇,而隨著埋深增加,如超過10-20米,由于施工難度和成本增加,暗挖法可能更為經濟。在深埋工程中,明挖法不再適用,暗挖法成為更為合理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