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的獎項分級明確,屬于國家級榮譽。比賽獎項分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其中,二等獎和三等獎在初賽階段產生,按照各高校報名人數的30‰和50‰進行篩選。決賽階段,特等獎和一等獎的歸屬由省級競賽組織機構根據決賽成績決定。參賽者的總獲獎比例為初賽人數的86‰,具體各獎項的獲獎比例分別為:特等獎1‰、一等獎5‰、二等獎30‰、三等獎50‰。對于參賽人數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學校,可允許一名學生進入決賽。優秀組織獎則授予競賽組織工作中表現出色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競賽組委會、各級組織單位和個人,比例為1:3,由全國競賽組委會負責評選和頒獎。
總結來說,這些獎項的級別是國家級,且獎項分配和評選過程考慮到初賽和決賽的特性,確保了公平性和競爭性。因此,獲得的獎項不僅僅是校級或院級榮譽,而是代表了全國大學生英語競賽的最高榮譽。